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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transfer所有人士适用

我的外傭可以在合約期內轉換僱主嗎?

我们会尽力随法规变动更新内容,最新详情请向相关部门核实。

一般情況下不可以 — 入境事務處通常不會批准外傭在兩年合約期內於香港境內轉換僱主的申請。外傭須返回原居地,並由當地申請新的工作簽證。

但在以下情況下可獲特別考慮 (外傭毋須離港即可轉換僱主): • 原僱主因外調、移民、死亡或經濟困難而無法繼續履行合約 • 有證據顯示外傭曾遭受虐待或剝削

合約提早終止後,外傭一般可留港最多兩星期,或直至其獲准逗留期限屆滿為止,以較早者為準 (即「兩星期規則」)。這 14 天是離港的限期 — 除非已獲批上述特殊情況,否則並不是在港另覓新僱主的時間。

最后更新:2026年10月8日。

本答复仅为一般指引,并非法律意见。如遇复杂情况,请联系相关部门——香港劳工处、香港入境事务处、菲律宾 POEA / DMW、新加坡 MOM、阿联酋 Tadbeer、沙特阿拉伯 Musaned 或您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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