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會盡力按法例變動更新內容,惟最新詳情請向相關當局核實。
有 — 對外傭一方的收費有嚴格上限。根據《職業介紹所規例》(第 57A 章) 附表 2,職業介紹所向求職者 (即外傭) 收取的佣金,不得超過其獲聘後首月工資的 10%,並只可在其收到首月工資後收取。超額收費,或以「培訓費」、「貸款手續費」等名目變相收費,均屬違法,介紹所可被除牌;勞工處的《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則另有其他營運標準。
外傭應留意的事項: • 介紹所須持有有效的職業介紹所 (EA) 牌照 — 正規香港介紹所均會展示牌照號碼 (HelperDoc:EA 牌照號碼 73654) • 任何人都無權扣起您的護照 — 保留自己的護照是您的法定權利 • 索取並保留所有收費單據,清楚列明實際繳付的項目
至於僱主方面,介紹所服務費由市場釐定,並無法定上限 — 建議比較服務實際包含的項目 (簽證文件、保險安排、更換條款等),而非只看表面價格。
HelperDoc 在任何階段均不向外傭收取費用;我們的收入來自僱主訂閱。如介紹所向您超額收費,可向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舉報。
最後更新: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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