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問與答
聘用前你想知道的一切
用淺白文字解答僱主與傭工最常問的問題——合約、薪金、簽證、休假與終止合約。
甚麼是標準僱傭合約 (ID 407)?
查看答案第一次請姐姐?由這 5 條問題開始
無論您是準備首次聘請姐姐的僱主,或是即將來港工作的家傭,以下最多人查閱的問題涵蓋必讀重點:合約細節、薪金水平、休息日安排、強積金,以及問題出現時的應對方法。
查看答案薪金現時的法定最低工資 (MAW) 是多少?
查看答案健康我是否需要為外傭購買保險?
查看答案假期及休息我的外傭每週可享多少天休息日?
查看答案2026 年的法定假期有哪些?
查看答案簽證合約終止後外傭的簽證會如何處理?
查看答案簽證外傭簽證申請需時多久?
查看答案強積金外傭是否需要參加強積金 (MPF)?
查看答案假期及休息我的外傭可享多少天年假?
查看答案外傭何時可享有薪回鄉假期?
查看答案合約合約期滿時,誰負責支付外傭的回國機票?
查看答案轉職甚麼是「完約」(finishing contract) 外傭?
查看答案轉職我的外傭可以在合約期內轉換僱主嗎?
查看答案轉職甚麼是「斷約」(transfer) 外傭?
查看答案病假是如何計算的?
查看答案解僱在甚麼情況下可以即時解僱而毋須通知?
查看答案中介公司職業介紹所收取費用是否有上限?
查看答案薪金我應為外傭提供高於法定最低工資多少的薪金?
查看答案入門指南聘請一位外傭通常需要多少時間?
查看答案我應如何終止合約?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第 10 條,任何一方均可以不少於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支付相等於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終止合約。 終止理由應有書面紀錄 (例如雙方同意、合約期滿、僱主移居外地等)。僱主必須在終止合約後 7 天內,透過 GovHK 網上「提早終止僱傭合約通知」服務,以書面形式通知入境事務處。 合約提早終止後,外傭須在 14 天內覓得新僱主或離開香港 (即「兩星期規則」)。
查看答案我的外傭懷孕了 — 我應該怎樣做?
懷孕並非解僱理由 — 根據《僱員條例》,因外傭懷孕而將其解僱屬違法行為,可招致重罰。 外傭只要連續受僱滿 40 週,即有權享有 14 週有薪產假 (由 2020 年 12 月起,由 10 週增加至 14 週)。產假薪酬為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4/5);第 11 至 14 週每日上限為港幣 80,000 元,僱主可根據「產假薪酬發還計劃」向政府申請發還這 4 週的薪酬。 請盡早商討繼續僱用、工作交接及替工安排等事宜。最新權益詳情請向勞工處查詢。
查看答案我如何透過 HelperDoc 聘請外傭?
瀏覽已審核的外傭資料 → 儲存您的候選名單 → 直接與外傭聯絡 → 雙方達成共識後確認聘用。我們隨後會為您準備標準僱傭合約 (ID 407) — 此為入境事務處唯一接納的合約 — 並協助您處理簽證文件、僱主強制保險及抵港安排。 大部份聘用程序可於 4 至 8 週內完成:海外新聘外傭一般約需 6 週 (入境事務處 90% 的申請於 6 週內處理完畢);已在港的完約或斷約外傭則只需 2 至 3 週。
查看答案作為外傭,我有甚麼基本權益?
每週休息日、每年 15 天法定假期 (由 2026 年起)、按服務年資遞增的有薪年假、疾病津貼、免費膳食及住宿 (或每月不少於港幣 1,236 元的膳食津貼)、每月港幣 5,100 元的法定最低工資 (由 2025 年 9 月 30 日起生效)、合約期滿時的免費回國旅費、保留個人護照的權利,以及在有合理理由下無須受罰即可終止合約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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