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會盡力按法例變動更新內容,惟最新詳情請向相關當局核實。
合約在期內提早終止後,外傭須在 14 天內覓得新僱主 (並遞交簽證轉換文件) 或離開香港,此安排通常稱為「兩星期規則」。如屬完約轉職且雙方並無過失,外傭通常可順利轉往新僱主家中工作。
最後更新:3 May 2026。
本答覆只屬一般指引,並非法律意見。如遇複雜情況,請聯絡相關當局——香港勞工處、香港入境事務處、菲律賓 POEA / DMW、新加坡 MOM、阿聯酋 Tadbeer、沙地阿拉伯 Musaned 或您的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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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在期內提早終止後,外傭須在 14 天內覓得新僱主 (並遞交簽證轉換文件) 或離開香港,此安排通常稱為「兩星期規則」。如屬完約轉職且雙方並無過失,外傭通常可順利轉往新僱主家中工作。
最後更新:3 May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