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2026年10月7日。本文內容已按入境處、勞工處及相關政府公布核對;政策如有更改,以官方最新資料為準。
外傭兩年合約快將屆滿,雙方都想繼續。在香港,續約並不是自動延期: 續約等於以一份新的標準僱傭合約(ID 407)重新申請簽證, 外傭亦要在新合約開始前回鄉度假,機票由僱主負責。按次序辦,只是幾星期的簡單文書工作; 拖得太遲,外傭可能會失去在港逗留的許可。以下步驟按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公布的程序整理。
續約重點一覽
- 幾時遞交:入境處一般在現行合約期滿前八星期內受理申請。
- 表格:ID 988A(由外傭填寫及簽署)、ID 988B(由僱主填寫及簽署), 以及新 ID 407 合約正本。
- 處理時間:文件齊備後,一般10個工作天內辦妥。
- 回鄉假:新合約開始前,外傭返回原居地度假,來回機票由僱主支付; 如雙方同意,可押後最多一年。
- 新最低工資:2026年10月3日或之後簽署的續約合約,月薪不得少於5,220元。
第一步:商討新條款(約合約屆滿前三個月)
越早傾越好。需要與外傭談妥的包括:
- 工資:不得低於簽約當日適用的「規定最低工資」。由10月3日起為5,220元 (10月30日過渡安排詳見2026外傭最低工資須知)。
- 回鄉假日期,以及假期有薪定無薪。勞工處指出,兩份合約之間的回鄉假期不少於7天, 有薪與否視乎合約條款;這段假期是在法定年假以外另計的。
- 即時放假定押後(見第四步)。
- 家務、家庭成員或地址有沒有改變:這些要寫入新合約附錄的「住宿及家務安排」。
第二步:簽署新 ID 407
續約要用一份全新的標準僱傭合約。入境處不接受從網上下載的樣本作申請之用 — 請向入境處索取(電郵 enquiry@immd.gov.hk 或到入境處辦事處)。第2條要選:
- 2(A):外傭在新合約開始前先回鄉度假;或
- 2(B):與同一僱主續約,但押後回鄉度假。
正本要簽足夠份數:僱主、外傭、入境處及外傭所屬領事館各一(菲律賓的核實辦事處要求兩套正本)。 逐欄填寫方法可參考ID 407、ID 988A、ID 988B 點填。
第三步:在八星期內向入境處遞交
可經香港政府一站通網上遞交、郵寄或投遞,或預約親身遞交(詳見入境處外傭網頁)。所需文件:
- 由外傭填妥及簽署的 ID 988A;
- 由僱主填妥及簽署的 ID 988B;
- 新 ID 407 合約正本;
- 外傭護照(親身遞交帶正本;其他方式則附個人資料頁、相片、有效期及最近期入境標籤/電子簽證的副本);
- 僱主入息及住址證明 — 如家庭每月入息仍不少於15,000元(每名外傭計)而地址沒有改變,毋須提交(入境處個別個案仍可要求補交)。
千萬不要過期。合約及外傭的逗留期限屆滿後才遞交的續約申請,入境處不會受理。 要看的是入境標籤或電子簽證上的逗留期限,而不是合約屆滿日。逗留期限未屆滿, 外傭可以繼續工作等候新簽證;一旦屆滿,便不應再工作。
第四步:即時回鄉,定押後?
根據標準合約第13條,外傭須在新合約開始前返回原居地度假,來回機票由僱主支付。 一般做法是舊合約完結後回鄉,再持新簽證返港。
如時間上配合不到,雙方可同意押後。外傭申請延期逗留(在 ID 988A 選擇, 僱主在 ID 988B 確認雙方同意),期限通常不超過一年,並須在這一年內回鄉度假, 之後持有效期與合約餘下時間相同的簽證返港(簽證費豁免)。合約期內不可再申請延期, 所以要預早安排機票。
第五步:批核、繳費及電子簽證
入境處會以信件或電郵通知結果,附繳費連結;網上付款後即可下載列印「電子簽證」。 入境處收費表列明,「其他」類別的普通簽證及延期逗留均為330元(2025年9月8日起的收費)。 根據合約第8條,續約涉及的費用 — 入境處收費、領事館為續約合約辦理認證的費用等 — 均由僱主承擔;如外傭已先付,憑收據向她發還。
第六步:領事館手續
- 菲傭:由菲律賓駐港移民工人辦事處(MWO-HK)核實續約合約。現行清單要求: 合約正本兩套、僱主及外傭香港身份證副本(同頁寫上聯絡電話)、外傭護照正本及副本、新電子簽證列印本,以及 OWWA 資料表 — 所以這一步在入境處批出簽證之後才辦。 MWO-HK 表示核實後的合約可即日領取。
- 印傭及其他國籍:簽約前先向外傭所屬領事館查詢最新要求 — 入境處本身亦建議僱主先了解領事館的規定。
第七步:機票、津貼及回鄉
僱主須提供回程機票,以及旅程期間每日100元的膳食及交通津貼。 勞工處建議直接購買機票(包基本寄艙行李),而不是給現金,並在訂票前與外傭確認出發日期及目的地。 更多問題可參考回鄉假及回程機票問答。
參考時間表
| 時間 | 要做的事 |
|---|---|
| 合約屆滿前12星期 | 傾妥工資、假期日期、是否押後 |
| 屆滿前9至8星期 | 索取空白 ID 407;簽合約、ID 988A、ID 988B |
| 屆滿前8星期(開始受理) | 向入境處遞交(網上最快) |
| 遞交後約兩星期 | 收到結果及繳費連結;列印電子簽證 |
| 取得電子簽證後 | 領事館核實(如菲傭到 MWO-HK);訂機票 |
| 合約屆滿日 | 回鄉假開始(如押後則新合約開始) |
續約後年資照計 — 不續約又要付甚麼?
與同一僱主續約,服務年資連續計算。有薪年假會隨年資增加 — 首兩年每年7天,之後每多一年加一天,最多14天 — 所以完成第三年服務後可享8天。
如決定不續約,要先計清楚。勞工處指出,外傭連續受僱滿24個月, 因裁員(例如不再需要外傭)而被解僱或不獲續約,僱主須支付遣散費; 受僱滿5年而因其他原因(嚴重行為不當除外)不獲續約,則須支付長期服務金,兩者不會同時支付。 詳見遣散費還是長期服務金, 亦可用解僱成本計算機計算。
常見問題
最早幾時可以申請外傭續約?
入境處一般在現行合約期滿前八星期內受理。
續約要等幾耐?
同一僱主續約,文件齊備後一般10個工作天內辦妥,實際視乎個案及申請數量。
續約要再交入息證明嗎?
如家庭每月入息仍不少於15,000元(每名外傭計)及地址不變,則毋須提交;入境處個別個案仍可要求補交。
外傭續約一定要回鄉嗎?
一般要,這是合約第13條的規定。雙方同意的話,可申請延期逗留押後回鄉, 期限通常不超過一年,並須在該年內回鄉度假。
回鄉假機票由誰付?
由僱主支付,另加旅程期間每日100元的膳食及交通津貼。
可唔可以將現有合約延長幾個星期代替續約?
只有特殊情況下才會批准,一般不超過一個月,而且不能代替續約 — 入境處要求僱主承諾延期後不會再與同一外傭續約。